肇事逃逸,顶替行为难逃法网!
2025-02-21 13:42:35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陶江云 | 作者:秦琴 何鑫 | 点击量:9723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秦琴 何鑫)近日,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,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予以行政拘留,岳阳县公安“零容忍”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,彰显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。
2月12日下午2时许,岳阳县新墙镇某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。肇事司机杨某驾驶小型汽车与另一小型汽车发生碰撞。事故发生后,杨某不仅未履行法定义务保护现场、救助伤者,反而弃车逃离现场,并试图联系他人顶替其责任。杨某联系胡某,企图让其冒充肇事司机,以逃避法律追究。
接到报警后,县交警大队新墙中队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,开展现场勘查、证据采集及拍照取证工作。通过调取周边视频监控,办案民警迅速锁定了肇事嫌疑人杨某。在确凿的证据面前,杨某对其驾车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不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,还对社会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极大损害。违法行为人杨某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,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。同时,顶替杨某的胡某也被移交至新墙中心派出所处理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警方提醒:发生交通事故后,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,及时报警并救助伤者,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。任何试图逃避责任、顶替肇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,坚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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